關於委聘律師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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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9 個月前

近來的諮詢中一位事主涉及一宗相對簡單的刑事訴訟,他跟我說現正委聘某位朋友轉介的律師行,開價好幾萬元;如果對比一般的報價可能高出1至3倍。一開始我還以為他是被當水魚劏了,但問清楚他的代表律師行原來是香港50大行之一的英國律師行,那就沒什麼好奇怪的了。那位事主大概也不是什麼富貴人家,我想他的朋友應該不是故意轉介這麼優秀的律師行給他的,但身邊若只認識這麽優秀的律師,也就只能轉介他了。

一個行業裏同類服務開出不同價錢不是什麼罕見的事,就算米芝蓮星級餐廳也有分米芝蓮小食級和米芝蓮3星級吧? 遞給你的也是一碗碳水化合物、一碟蛋白質加纖維,頂多是處理過程多了幾個工序,你吃的時候坐在400公尺的高空,望著270度的環迴景。不說食物,手袋名車等奢侈品也是同一個道理吧?幾乎一樣的質材就因為標誌略有不同而出現10倍的價差,是否物超所值就看你的心態了。

所以當有人叫我轉介律師時我都會一再提醒他多對比幾個律師的報價和說法,不要只聽說一個。一些簡單的訴訟我認為選擇收費較相宜的律師行並無不妥,但當然有些人還是會選擇頂尖的律師行,就如指甲鉗你要用Hermès也是可以的,你喜歡就好。但我也不是說越便宜越好,始終收得這麼便宜背後肯定有些原因的...

例如樓宇買賣手續若果特別便宜,相信由律師替你主理的機會不高,可能是由一位法務文員替你打點。亦曾有客戶問一份遺囑我草擬要數千元,對比某行報價$1,500全包有何分別,我也只能笑了笑。也不是說法務文員就做不好,只是風險系數問題而已,硬要問我米芝蓮三星跟馬騮乾一星有什麼分別我也答不到你。但如果樓宇買賣及遺產這種動輒上千萬的交易,你執著於兩三千元的律師費而出差錯,真的值得嗎?無論如何,多對比、多了解,最好能跟律師本人簡單溝通後再決定安排就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