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戰後嬰兒潮普遍是指1945年日佔結束後的20年,數數手指這批最大的人口現在都大約60至80歲了,因此如何處理人口老化是近幾年香港其中一個重大議題。我在近年也多接觸了不少與遺囑及遺產相關的案件,令我有點感觸的是仍有很多客戶總要到最後一刻,親人快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或已經失去的時候才處理遺產事宜。失去精神行為能力的人簽署的遺囑是無效的,我自己見證簽署遺囑的對象如果超過65歲都劃一需要醫生證明其精神狀況,更差一點的更會要求在醫務所與醫生共同見證下簽署,以確保遺囑的效力。
印象較深的是某次有位客人說要替他年邁的父親處理遺囑及持久授權書( 關於持久授權書的簡述可參考我7月28日的帖文),我們就照指示替他約好醫生在本行準備見證。他雖然說老人家是精神的可以簽署文件,但當天他推進來的卻是一個反著白眼流著口水的老人家;不要說拿筆簽署文件,他能否聽到我們說話我也有所懷疑。因為場面實在怪誕,真的很不好意思但我現在回想起來也不禁想笑。醫生做過檢查後當然認為老人家的精神狀況不適合簽署遺囑,就只能建議他兒子申請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
所謂產業受託監管人就是經過法庭程序後被法庭認可,協助管理無精神行為能力者(下簡稱「無精者」,很認真的不要笑)的財產的人。申請人一般都是無精者的親屬,申請程序繁複大多需要律師協助處理,而且需要最少兩名醫生簽署文件確認無精者真的無精,牽涉費用高達六位數是常事。而且即使申請真的成功監管人的權力也會受法庭限制,申請後亦無權左右遺產的分配,所以這個程序我認為是最後的補救措施,就為了讓老人家安享晚年,然後把爭拗遺留給後人。
比較富裕而有規劃的客戶不少會成立家族信託以免未來出現爭拗。以前身家不過億一般也不會考慮家族信託,現在因為成立信託的成本越來越低,所以資產值幾千萬的客戶也開始使用信託管理資產。因為信託是由第三方專業人士協助管理,所以親人間出現爭拗的機會能有效減低,而且能避免繁複的遺產繼承程序。再深入的就不在這裏說了,但無精者三寶:信託、遺囑、持久授權書,大家務必要多多考慮,未雨綢繆,不要再出現這種推著一個反白眼的老人家說要簽遺囑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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