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信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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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信I

Published 12 months ago

上次Legal Lunch的咨询者收到一封律师信,内容大致是某学校一个教练辞职,还带走了跟他上课的学生,而那位咨询者就是其中一位怀疑被教练带走了的学生。咨询者表示学校不分青红皂白寄出了多封律师信给这位教练不同的学生,警告学生需缴清待付的学费,还要额外负担上万元的律师费。姑勿论谁对谁错,出封2页纸的简单律师信就要对方负担额外一万元的律师费,而这封信还可能是量产的?如真能收到那可真好赚!

「你等收律师信啦!」成为很多人吵架时其中一句口头禅,但实际上律师信又有多大的法律效力能逼使对方就范呢?首先律师信是由律师楼而非法庭出具的信件,所以本身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顶多就是一个警告甚至只是提醒。很多律师信最尾会写上回覆期限,也是为了未来如果真的需要上法庭解决,也可向法庭表示我们已经提供充足的时间及机会让对方回覆了。如果错过了会如何?通常也只是一句「initiate legal action without further notice」,亦即「你唔理我我就上法庭架啦!」跟你老婆对你说「 你再唔道歉我就返娘家!」差不多,分别只是前者你可以期待公平的裁决,后者你只能等待被单方面裁决。

律师信更大的作用应是厘清己方认知的事实。我的经验是大部分客户到访律师楼前案情也是凌乱及锁碎的,如果没有以律师信的方式整理出完整案情根本谈不上将它放到法庭。在律师信中写清楚己方的想法、认知的事情经过和立场是为诉讼做准备的第一步。换过来说如果你自问逻辑清晰,很了解自己的立场和案情优势,自行草拟一封书信通知被告也是可以的,不一定要使用律师信。但这样想的人大多跟吵架中的老公一样,对老婆大叫「你走呀!无左你我一样生活得好好!」

但...... 你猜最后谁找谁?

如有法律问题可私讯我们留言啊!我们会尽力给你一个方向,希望可以帮你踏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