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解

關於調解

關於調解

關於調解

Published 10 個月前

我是一個不喜歡打官司的律師,總是覺得如果某件事要以訴訟解決,其實開始的時候雙方都已經輸了。輸時間、輸律師費,還輸了控辯雙方的感情。所以我對調解情有獨鍾,念法學士時畢業論文寫的就是調解,也有考取註冊調解員資格。

近來一次legal lunch就是有一位僱員跟僱主產生勞資糾紛,起因是雙方對合約的解讀有所不同。就我看來僱主的理據應該稍強,真的告上勞資審裁處僱員的勝算也不高。但是否就意味僱主會決意以訴訟方式解決事件?這都未必。如果在法庭處理問題,雙方也需要付出大量時間準備,更重要的是僱主是一間在該區具一定知名度的公司,如果勞資糾紛問題鬧大了或許會影響未來的招聘,得不償失。

所以我認為該僱員可嘗試經勞工處邀請僱主進行調解,就算第一次調解不能成功也可以再訴諸勞資審裁處,看看法官會否再要求進行調解。對企業而言名聲往往比一次性的利益重要,就如上次關於寵物手術後意外死亡一事,雖然如果獸醫堅持以法律程序處理贏面很大,但他也考慮了賠償飼主以免影響日常運作。而且如果處理方案可以大家「傾」出來,雙贏的機會會較大,大家願意執行的可能性也較高。

當然我也遇過不少完全無意調解的律師或對家,他們也就一副「欠打」的樣子,如果你退縮他就會「打蛇隨棍上」,令大家也下不了台。如果是客戶自己要求往死裏打、法庭見也就算了,但若是你的律師不斷跟你說無論如何也要打到底、調解沒用的跟對方打到尾才好,這時可能你就要多想想了;法庭之上是勝敗難料的,但誰的收益是早有保障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