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投資詐騙 II
關於投資詐騙 II
關於投資詐騙 II
Published 超過 1 年前
繼續討論一下這種看似投資但風險過高,甚至高得疑似是詐騙的計劃。就我個人經驗而言它們有不少共同點,首先就是很多都有所謂的保證回報,而保證回報都高得離譜。一般保險公司能提供的基金回報率最多就每年8%,針對股份投資的預期回報率頂多也就15%左右,但這些投資項目竟然跟你說他保證20%的年回報。想也知道這種保證是空口說白話,但偏偏總是很多人受落。正如本年度詐騙大亨傲利資本的齊洛所說:「記住以後不要貪高息,高息吃大虧,天上沒有掉餡餅。」
其次就是接收資金的載體不是什麼有信譽的機構或持牌公司,而能夠紀錄相關投資的除了已簽署的那份曖昧不清的合約就什麼也沒有。投資項目亦不存在實體,或你對該所謂「實體」的控制權非常有限。例如你可能只擁有某隻馬匹1%的管理權, 那請問你擁有的是那隻馬的馬蹄還是馬鼻?結果贖回的方式含糊不清,想拿走實體財產亦不可能,被人拖上兩三年後就只能不了了之,慨嘆自己交了學費。
其實如果他們真的能做到承諾的回報,也不失為一件美事,但是奈何這種投資風險實在太高。最常見的風險就如上篇所述,他們有機會違反集體投資計劃的相關條例。這種計劃一旦被舉報,就可能有證監會或商業罪案調查科等插手,整個投資項目就泡湯了。如果集資者曾付錢給律師處理的話或許能寫出一些比較能規避相關規條的合約,但很多人偏偏連這筆錢也不願意花,而不少律師樓亦不敢冒這種風險替他們寫。所以倒轉來說,如果一個投資計劃有律師樓協助草擬的話可信度會相對較高,最少萬一出什麼事你可以去律師公會投訴把多些人拉下水。
總括一下就是如果一個聲稱投資計劃符合以下大部分條件的話,即使並非存心詐騙也蘊含血本無歸的高風險,各位務必三思而後行:
- 沒有任何持投資相關牌照或專業執照的人支援或負責
- 投資主體或其相關抵押品不能隨意帶走,亦沒有合理的轉售方法或價值;除非集資人有能被絕對信任的理由,否則贖回條款意義不大
- 你對投資主體幾乎沒有日常管理權,對其運作亦不熟悉或只曾接收來自集資人的資訊ℹ
- 「保證回報率」高得令你懷疑他付不出來
- 你與其他投資人基本不認識,集體追討變得困難
如有法律問題可私訊我們!我們會盡力給你一個方向,希望可以幫你踏出解決問題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