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诈骗 II

关于投资诈骗 II

关于投资诈骗 II

关于投资诈骗 II

Published over 1 year ago

继续讨论一下这种看似投资但风险过高,甚至高得疑似是诈骗的计划。就我个人经验而言它们有不少共同点,首先就是很多都有所谓的保证回报,而保证回报都高得离谱。一般保险公司能提供的基金回报率最多就每年8%,针对股份投资的预期回报率顶多也就15%左右,但这些投资项目竟然跟你说他保证20%的年回报。想也知道这种保证是空口说白话,但偏偏总是很多人受落。正如本年度诈骗大亨傲利资本的齐洛所说:「记住以后不要贪高息,高息吃大亏,天上没有掉馅饼。」

其次就是接收资金的载体不是什么有信誉的机构或持牌公司,而能够纪录相关投资的除了已签署的那份暧昧不清的合约就什么也没有。投资项目亦不存在实体,或你对该所谓「实体」的控制权非常有限。例如你可能只拥有某只马匹1%的管理权, 那请问你拥有的是那只马的马蹄还是马鼻?结果赎回的方式含糊不清,想拿走实体财产亦不可能,被人拖上两三年后就只能不了了之,慨叹自己交了学费。

其实如果他们真的能做到承诺的回报,也不失为一件美事,但是奈何这种投资风险实在太高。最常见的风险就如上篇所述,他们有机会违反集体投资计划的相关条例。这种计划一旦被举报,就可能有证监会或商业罪案调查科等插手,整个投资项目就泡汤了。如果集资者曾付钱给律师处理的话或许能写出一些比较能规避相关规条的合约,但很多人偏偏连这笔钱也不愿意花,而不少律师楼亦不敢冒这种风险替他们写。所以倒转来说,如果一个投资计划有律师楼协助草拟的话可信度会相对较高,最少万一出什么事你可以去律师公会投诉把多些人拉下水。

总括一下就是如果一个声称投资计划符合以下大部分条件的话,即使并非存心诈骗也蕴含血本无归的高风险,各位务必三思而后行:

  1. 没有任何持投资相关牌照或专业执照的人支援或负责
  2. 投资主体或其相关抵押品不能随意带走,亦没有合理的转售方法或价值;除非集资人有能被绝对信任的理由,否则赎回条款意义不大
  3. 你对投资主体几乎没有日常管理权,对其运作亦不熟悉或只曾接收来自集资人的资讯ℹ
  4. 「保证回报率」高得令你怀疑他付不出来
  5. 你与其他投资人基本不认识,集体追讨变得困难

如有法律问题可私讯我们!我们会尽力给你一个方向,希望可以帮你踏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