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樓買賣「天仙局」
二手樓買賣「天仙局」
二手樓買賣「天仙局」
Published 5 個月前
昨天看到有朋友說東張報道了一單賣樓詐騙天仙局,然後又有follower dm叫我分析講一講。本來有想過拍片分享,但考慮到知識量太重應該較難消化,所以還是用文字解釋方便慢慢理解。有興趣的朋友請先google一下「二手樓天仙局」,或看一看東張9月4日的報道,了解背景後我們再討論。下面的討論非常複雜及學術性,相信就算是行內人也不容易明白,大家看不明白的話直接跳到結論就好。
報道其中一個重點是討論「賣家律師樓是否牽涉其中」,我的想法是:賣家律師的操作整體而言將第三按揭人「鄧女士」的利益最大化,除了確保他能從買賣過程中穩收已收取的訂金,亦確保了未來能追討$270萬的欠款餘額;由此看來,第三按揭人鄧女士可能才是真正主導整筆交易的人。賣家律師樓的整個操作過程十分精密,在3月18日簽署正式買賣協議後,3月20日就馬上放訂,然後3月21日才將一名鄧小姐的個人按揭登記在同一物業上;這個過程看似合理卻又有點自相矛盾。賣家律師聲稱在3月18日已經收到鄧小姐的信,表示「願意只收取60萬就解除按揭」;那麼其實只要將訂金直接繳付給鄧小姐,不就已經滿足了鄧小姐的要求嗎?為什麼還要刻意將$270萬的按揭在交付訂金後登記呢?當然程序上它是對的,但我非常懷疑賣家律師已預視賣家會破產,而鄧小姐並無打算放棄追討$270萬總債務,並預期會在賣家破產後繼續追討餘額。
類似手法在我過去跟一些物業投資行家交流時已有聽聞,在十多年前出現大量負資產時亦曾出現:賣家律師樓與財務公司串通,將整個物業榨乾榨淨後,連著買家的訂金一併捲走,再申請將業主破產。這種手法無限接近犯法但又不容易舉證,而這方面的漏洞亦一直未有填補。我看到有些網絡評論說買家律師樓應該及早阻止賣家放訂,老實說我有點認為這是事後孔明的看法;將訂金交給賣家律師樓託管是行業常規,「財到光棍手,一去冇回頭」,如果賣家律師樓或最少他的師爺已經串通好賣家,買家律師根本無法阻止他將錢轉交給賣家或是他的授權人。
如果真要勉強問責,只能說買家律師沒有留意賣家律師代表可能是一些聲名狼藉的「師爺firm」,然後在臨約階段已經表示不容許放訂;為什麼我會猜是「師爺firm」呢?因為坦白說才6, 70萬的訂金,還要跟幕後主腦鄧女士甚至其他財務公司拆帳,分分鐘只能拿到十多二十萬 ;就算真的「袋曬落袋」也不值得一名律師冒除牌風險。但如果是一位師爺挪用律師的名義處理,搞砸了哪個律師的牌照大不了再到另一間律師樓任職,不斷重複,分分鐘好搵過律師。所以與其寄語各位準業主小心處理 --- 反正你們都不會聽的,只要律師費收平一千,就算處理的是師爺不是律師,就算風險再大,你們也會直接無視 --- 我更想呼籲同行留意:樓宇買賣如果你不熟悉真的不要做,更不要放權給你的師爺全權處理,過往已經有好幾間律所栽在師爺手上了,你還不留意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