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权
关于第四权
关于第四权
Published over 1 year ago
当出现纠纷或疑似罪行时,以往不外乎报警报海关或报各种专业组织,律师的职业操守就报给香港律师会,医生的就报给 医务委员会,大部分专业团体也有相应的投诉机制。但现在除了报这些外,我们多了一个渠道:报东X。
某大台的节目东X西X现在可火了,我妈几乎每天晚上也追着看。虽然有时他们的编排有故意吊观众胃口的感觉,报导出来的事有时也真的太支微末节不值一提,但偶尔的确揭露了一些以往未必被正视的社会阴暗面。我最深印象的就是近来某旺角律师行被控诉串谋财务公司诈骗受害人。老实说行内人有心骗你们行外人真的防不胜防,例如一单物业买卖动辄要给你解说四五十页内容,你真的理解吗?如果我中间偷换了概念令你难以成交被迫挞订,你也未必得知 (放心,我不会做的)。这种合规的操作,即使你报警报律师会也难有结论。
而实际上报东X后,又是否有实质效果呢?这样说吧,4月6、7日东X报导过该律师行的运作后,香港律师会就于4月11日发表声明会严肃看待有关报导了。而平常作出这种纪律行动大概要多久呢?罚得又有多重⚖?律师会的纪律裁决部份会在网上公开,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https://www.hk-lawyer.org/contents/disciplinary-decisions
这些都是公开资讯,请大家也客观地分析,得出自己的想法。不过换个角度看,报东x后还是要相关机构插手才能整肃不当行为,也看得出其限制。
这也许就是所谓传媒的「第四权」。当然这也不全然是好的,这种带有主观性质的大众审判很容易被误导滥用,由单一机构间接宣判某人社会性死亡,这样不也令人心生畏惧吗?万一其中挟带私利呢?而且当事人报东X时也要小心,以免形成妨碍司法公正。说了这么多,其实我想带出的重点是:各位老细其实我都想出镜,如果大台御用6大状撞岩有边日头晕身㷫唔得闲,可唔可以搵小弟顶两集?或者Law霸XX需要男嘉宾的话,小弟贴钱参演都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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